关于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30    浏览次数:

附件:

市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计分要点

一、党员管理及组织建设情况

1、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给机关党员上党课

党员大会,党课半年不低于2次。支委会、党小组会半年不少于6次。每少1次,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或主要负责同志没有上党课扣1分;三会一课没有进行分类记录扣1分。

2、定期按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没有召开领导班子“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扣5分,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没有达到2/3以上的扣2分。领导班子和成员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的,扣2分。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记录、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会后15日内未报告机关工委的扣3分,未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的扣1分,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未在会前征求意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未列席的,扣2分。

3、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有基层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扣5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的扣2分(看记录)。会后,组织生活会情况未向上级党组织备案的扣2分,有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每人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未作为年度述职的内容的扣1分。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扣5分,未确定评议等次的扣2分,评议情况和结果未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扣2分,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未进行妥善处理的扣1分。

5、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未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的扣5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党员谈心每少1次扣1分。

6、坚持主题党日制度

未建立主题党日制度的扣5分。主题党日活动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少于2天,其他单位少于1天扣3分。7月底前,未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的扣3分。

7、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

基层党组织存在超期3个月未换届的,每一个扣1分,有超过1年未换届的扣5分。

8、实施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创新“书记项目”

未实施党建工作创新书记项目的扣5分。

二、开展富民兴临活动

1、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部门(单位)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动员会议。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扣5分;没有制定活动方案的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扣3分,5月底前未按时召开动员大会的扣5分。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活动规定的重点学习篇目;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富民兴临我有责,服务发展我先行”专题研讨。

主题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累计少于4次,每次扣1分;没有组织专题研讨的扣3分。

3、对照正反两面标,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没有部署安排党员干部开展“六查六看”问题自查的扣5分;部门单位和党员个人没有按照要求形成问题清单的扣2分;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清单没有按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的扣2分。

4、列出年内必须解决的几个难题,办成的几件实事,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党员个人承诺台账。党员个人承诺由机关党组织汇总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没有建立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整改台账的扣5分,台账不清晰的扣3分,没有按要求汇总并公开部门单位和党员个人承诺的扣3分,部门单位承诺未报送活动办备案的扣2分。

5、加大宣传力度,在门户网站、工作简报,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活动办报送相关活动信息。

没有通过一定方式报道自身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动态和做法的扣5分,未及时向活动办报送活动信息的扣2分。

三、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

1、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

没有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的扣3分,没有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扣1分,没有确定记录员的扣1分。

2、三表一卡材料(支部有积分申报表、积分管理记录卡、民主评议测评表、积分管理汇总表)齐全,使用正确。其中,积分申报表、积分管理记录卡要每个党员1份。民主评议测评表、积分管理汇总表每个支部1份,党员申报和分数填写及时。

没有积分管理记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的扣10分,三表一卡不齐全的,每少一项扣2分。

3、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细化积分标准,量化积分考核,具有操作性,可行性。

对市委组织部、工委印发的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文件照转照发,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的扣5分,量化考核缺少区分度,操作性,可行性差的酌情扣1-3分。

4、每半年汇总一次支部党员积分制排名情况,并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积分考评榜进行公示。

分数汇总不及时的扣3分,没有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形式进行公示的扣2分。

5、积分制结果运用与评先树优,提拔使用,晋级晋职等结合。

查看相关文件材料,积分制结果运用不好的,酌情减分。

四、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

1、成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年初要将中心组名单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中心组有变化的调整时要及时上报。

2、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临宣发【2017】4号文件加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没有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的,每缺一项扣1分,没有及时报送工委备案的扣1分。

3、党委中心组半年集体学习不少于6天,集中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至少半天,中心组每组织学习一次,都要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学习情况。

中心组集体学习少于规定次数的,每缺1次扣1分,没有及时报送学习情况的,每次扣0.5分。

4、中兴组成员名单,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和学习的有关文件,参考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发言材料,考勤考核记录,学习情况总结通报等资料,都要整理归档。

理论中心组相关档案缺失的扣3分,整理不全的,每缺1项扣1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