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好:
第三季度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开始了,有慢性病费用的老师需要提交材料:
1、门诊发票、对应处方(都要盖章)。门诊检查发票需附门诊处方或检查报告单。
2、“慢性病证”复印件,转诊的需要提交“转诊审批单”。
3、异地安置人员需要提交“异地安置备案表”复印件。
4、异地住院的人员需要提交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异地住院审批及发票原件7月10日前交保健科12205室。
保健科
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