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好:

第三季度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开始了,有慢性病费用的老师需要提交材料:

1、门诊发票、对应处方(都要盖章)。门诊检查发票需附门诊处方或检查报告单。

2、“慢性病证”复印件,转诊的需要提交“转诊审批单”。

3、异地安置人员需要提交“异地安置备案表”复印件。

4、异地住院的人员需要提交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异地住院审批及发票原件7月10日前交保健科12205室。

保健科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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