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医校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已当选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者不再参加评选,本次申报校级教学标兵者不可兼报。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山医校发〔2015〕37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计算期限
教学工作量(课时)和教学效果评价累计年限为2009年~2018年,期间因休产假、外出进修学习超过半年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系部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可向前顺延一年;资源建设、教研教改、教学比赛、团队建设和专业建设、荣誉和社会兼职等项目期限均为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四、评选方式与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明细表》(附件1),与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一起交系部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将申报材料明细表的纸质版和佐证材料原件报教务处(行政办公楼1411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myz0818@163.com。
2.教务处对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6月20日~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
马永臻 电话:13696395925。
附件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明细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