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评选办法》(山医校发[2015]34号),现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标兵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当选校级教学标兵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者不再参评。本次申报校级教学名师者不可兼报。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评选办法》(山医校发[2015]34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计算期限
教学工作量(课时)和教学效果评价累计年限为2014年~2018年,期间因休产假、外出进修学习超过半年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系部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可向前顺延一年;资源建设、教研教改和教学比赛等项目期限均为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四、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附表1,连同相应支持材料的原件交系部初审,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行政办公楼1411室)。
2.系部填写附表2,系部主任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
3.附表1、2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myz0818@163.com
4.教务处对申报人选材料审核后由学校教学标兵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6月20日~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
马永臻 电话:13696395925。
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