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组织人事处有关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鲁人社字【2017】311号«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拟推荐1-2名同志参加评选“全省卫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范围为学校副职及以下人员。请各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推荐,推荐结果(负责人签字)请于1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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