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水平,激励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学习本领、锤炼技能,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现将《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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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

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传承创新、彰显特色、以人为本、融合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赛组织

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由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具体承办。

成立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活动组委会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分管领导同志共同担任。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发展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专家组、竞赛组和监督组。综合组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发展处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组织、综合协调及新闻宣传等工作;专家组由我省中医药、营养、食品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仲裁等工作;竞赛组由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牵头,负责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决赛阶段竞赛组织、竞赛规则制订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组由省总工会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监督活动全过程,指导开展活动。

三、竞赛安排

(一)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中药、营养、膳食等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二)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笔试、知识竞答、情境模拟等形式,主要包括:中医药膳的理论、药性、配伍和治法,药膳制作技能和药膳现代研究与应用。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2个阶段。

1.初赛。初赛分基层竞赛和市级选拔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竞赛,县(市、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营养膳食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基层竞赛,技能优异者参加市级选拔赛;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市级选拔赛,市域范围内以县(市、区)为单位需全部参加。各市根据初赛情况选拔优秀队员组建1支市级队伍参加省级决赛。竞赛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过竞赛选拔出的县(市、区)级、市级理论知识优秀的营养膳食从业人员,授予荣誉奖励称号。

2.决赛。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决赛。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组织队伍参加。

决赛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竞赛采取笔试形式,评选出进入第二阶段的10支队伍名单,以及团体优秀奖;第二阶段采取、知识竞答、情境模拟等形式,评选出团体奖项一、二、三等奖。通过决赛选拔省级理论知识优秀的“中医药+”营养膳食从业人员,授予省级荣誉奖励称号。

(四)时间安排

1.筹备部署(20226月)。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制定本市活动方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人员选拔方案,并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初赛阶段(20227-8月)。各县(市、区)、市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基层竞赛和市级选拔赛,选拔人员组建参加决赛队伍。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完成单位内人员选拔,组建参加决赛队伍。

3.决赛阶段(20229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决赛,联合通报比赛结果。

四、省级竞赛组队要求

每市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山东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决赛。每支代表队4人,包含领队1名,由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处(科)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3名。

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结合业务实际进行组队。各单位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选手3名组成。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知识储备。

(二)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中医、中药、营养、膳食等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以2022630日为准)。

(三)各市参赛选手须参加本市药膳技能理论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五、省级竞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个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团队奖项。根据各市、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参赛队团体比赛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级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特殊贡献奖。对总成绩优秀的市级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负责同志、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

对获得全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个人特等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个人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选手,授予“金牌药膳指导”称号。

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和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全省“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奖项设置,逐级设置大赛奖项。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当地总工会和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把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营养药膳理论和技能水平与加强药膳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工作需求为引领,实际应用为需求,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内容,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增强营养药膳知识储备,规范营养膳食制作流程,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营养膳食从业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二)提升覆盖水平。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动员、广泛覆盖,确保各级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充分参与县级“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作为,通过基层竞赛选拔技能优异者参加市级选拔赛;市级选拔赛中,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部参与,成绩优异者组织参加省级技能竞赛。

(三)做好宣传发动。开展全程宣传,针对筹备部署、县市竞赛、省级竞赛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的持续性影响效应,进一步激励营养药膳相关从业人员参与。动员各地各级影响力大的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进行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深度挖掘等。各级卫生健康委、工会和活动协办单位网站要及时发布“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活动动态,并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工作信息;委属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组织培训练兵、竞赛选拔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应于省级决赛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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